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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9-06-24 15:06 浏览数:1468

HNPR201903020




湘教发〔201921


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中职)起点

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招生工作的通


    

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培养学校,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2019年,我省实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初中、小学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与专业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

(四)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招生专业为:机械工艺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车辆工程、农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招生计划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553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364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400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39人,类型分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和对口招生计划。

按照我厅湘教通〔20192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根据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我厅编制了《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1)、《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2)、《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郴州市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3)、《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4)、《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附件5),现予下达。招生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或调整。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工作安排见《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安排表》(附件6)。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1.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791日及以后出生)。

3.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分别达到湖南省音乐类和美术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93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高中、初中、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19979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93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县以下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县市区教育(体)局、高中(中职)学校和培养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本文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其中填报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附件7),并将《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五)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市州教育(体)局函告的《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所有录取考生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市州教育(体)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27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于810日前,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附件8),于9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六、有关政策

详见《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附件9)。

七、工作要求

(一)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要从全面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初中、小学、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工作职责,招生培养学校要切实履行招生工作职责,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中职)毕业生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省2019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招生培养学校还应根据本文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前制定相应的招生工作文件、工作方案,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流程、材料、条件、标准等,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为考生及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实施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联合培养的本科与高职院校,要签订好相关的联合培养协议书,存档备查。

(二)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招生培养学校、省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招生所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核减相关市州、县市区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或取消相关院校的培养任务,同时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签订《协议书》是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要严格依据录取考生名单,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组织工作。严禁与非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严禁拒绝与符合政策的已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市州教育(体)局要加强对签订《协议书》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招生培养学校要积极加强与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的配合,协助做好《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四)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要结合所承担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加强培养需求调研,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师范生培养综合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学籍管理,加强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师德养成教育和教学实践技能教育,突出实践环节,积极探索培养高中、初中、小学、中职专业课教师的规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按照有关规定政策,认真做好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培养、履约管理等方面的协调与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总结成功做法与经验,为完善我省农村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1.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

2.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

3.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郴州市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县市区分专业)

4.2019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

5.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

6.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安排表

7.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

8.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

9.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10.2019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情况汇总表

11.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湖南省教育厅

                                            2019531

湘教发〔2019〕21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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