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直单位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教师初次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8-06-1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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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职改办字〔2018〕10号
关于2017年度省直单位中小学教师系列
中级教师初次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
根据湘人发(2001)55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审查推荐,我办审核,拟确认张隽等84人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教师职务,现予以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19日起至6月27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职改办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姓名、电话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省教育厅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职改办);
邮编:410016;
联系电话:0731-82990352;0731-84714916;
传真:0731-89727930;
电子信箱:hnsjytzgb@163.com。
附件:2017年度省直属单位中小学中级教师初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2017年度省直属单位中小学中级教师初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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