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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三区”支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6-09-06 08:56 浏览数:466

湘教通〔2016265

关于做好2016年“三区”支教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2号)精神和我省2016年度“三区教师专项计划工作安排,为总结“三区”支教工作成绩,梳理支教教师典型事迹,推动“三区”支教工作更好开展,请各市州做好2016年“三区”支教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报送信息内容如下:

12016年春季、秋季学期“三区”支教派出教师名册(附表1)。请各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直学校以及所辖县(市、区)派出教师名册,于920前报送我厅。此表册将作为核报2016年支教工作经费的唯一依据,务必据实填报,确保准确。

         220172018学年(2017年春季、秋季学期及2018年春季学期)选派需求(附表2)。请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于1125前报送我厅。请各受援县抓紧与对口派出地衔接,切实摸清支教岗位需求,充分发挥“三区”支教工作效益。

32015年全年以及2016年春季学期“三区”支教经费落实情况。请各市(州)教育局对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三区”支教相关经费文件(湘财预〔2014133号、湘财预〔2014108号、湘财预〔201541号、湘财教指〔2015196号),全面清查市直学校以及所辖县(市、区)2015年及2016年春季学期中央、省级财政“三区”教师选派工作经费落实情况。需调整、补充申报选派工作经费的,以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名义联合报告我厅,并附支教教师名册以备核查。请各市(州)教育局于630前,将经费落实情况报送我厅。逾期未报送的,将无法办理“三区”选派工作经费补报手续。

42016年“三区”支教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对2016年“三区”支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建议。请各市(州)教育(体)局于1130前报送我厅。

5“三区”支教工作新闻简讯及有关支教工作方面的稿件。来稿可反映“三区”支教工作等方面的新闻稿件;“三区”支教教师们的工作与生活、成长与收获;“三区”支教受援学校广大师生特别是学生们的学习与成长故事;推介“三区”支教县市区及相关学校工作经验。对于来稿,我厅将择优发表。对支教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温馨暖人的“三区”支教工作氛围。

上述报送信息,请以纸质正式文件报送我厅民族教育处(第5条新闻稿件除外),文件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njytmjc@163.com。填报表册请用Excel,并严格按照教育部样本填报,信息不全或者自制表格将重报。

联系人:1.何国清,联系电话:073184714916;传真:073184715933,邮箱:hnjytjsc@163.com,联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2.单莹,电话及传真:073184402908,邮箱:1540941611@qq.com,联系地址: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所。

   

        附件:1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6年春季/秋季选派教师花名册

22017春季/秋季/2018年春季受援地选派需求申报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665


附件1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6年春季/秋季选派教师花名册

填报单位:         市(州)(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民族

身份证号

派 出 地

受 援 地

教 授 年 级

教授

科目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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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学校

学前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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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教授年级",请在相应的学段栏中打“√”。2."教授科目",请具体填写所教科目,如数学,语文,信息技术等。3.本名册请按2016年春季及2016年秋季分别填报。


附件2

2017春季/秋季/2018年春季受援地选派需求申报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受援地支教岗位

教授学段

教授

科目

对口派出地

(支教教师来源)

 

乡(镇)

学  校

学 校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学前

小学

初中

普通高中

中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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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教授学段",请在相应的学段栏中打“√”。2."教授科目",请具体填写所教科目,如数学,语文,信息技术等。3.“对口派出地”根据湘教通〔2013559号文件确定,尽量精确到对口派出县(市、区)。4.本需求申报表请按照2017年春季、2017年秋季、2018年春季学期分别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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