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办[2016]87号
关于做好湖南省普通高校
在培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异动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和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相关在培对象在岗情况,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考核、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和验收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在培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岗位异动情况的清理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统计对象
1. 2013-2015年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4年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2. 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尚未接受验收或验收未合格者、2011年及以前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尚未接受验收或验收未合格者。
二、异动统计范围
1.已调离原立项单位的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仍在原立项单位但已调离相关学科专业岗位领域的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3.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培养或履行培养责任的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在培对象异动情况清理统计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本次在培对象异动清理统计工作将纳入我厅有关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绩效考核。
2.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全面摸清底子,核实相关信息,完整填报统计表格(详见附件),确保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3.各高校应于2016年9月10日前以公文形式将统计表报送到湖南省教科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将统计表格电子文档提交到我厅指定邮箱hngjyjs@126.com。
联系方式:省教科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人:雷冬玉,联系电话:0731-84402932(兼传真),邮编:410005,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何国清,联系电话:0731-84714916。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
对象异动人员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异动人员情况统计表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姓 名 | 专业名称 | 培养类型 | 立项年份 | 异动类别 | 具体去向(单位、岗位等) 及离开时间(年月),或特别原因说明 |
填表说明:1.培养类型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异动类别为在培对象已调出教育系统、已调往其他高校、已调离原学科专业岗位、其他(已故、重大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