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湘教办通〔2016〕49号
关于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研制工作分片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教体)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经研究,我厅拟组织对各市州、县市区制订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进展情况分片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对全省14个市州及其县市区分片进行集中督查,了解各市州及其县市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研制工作进展,总结成绩与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促进各地严格按时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州教育(教体)局负责人、负责起草的牵头科室负责人,每市州1-2名县市区教育局局长(由各市州教育局确定)。上述人员分别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集中督查会议。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衡阳、郴州、永州、邵阳、娄底
时间:4月28日上午9:30-12:00
地点: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34号,衡阳市委大院东侧)四楼会议室;
第二组:长沙、株州、湘潭、岳阳、益阳
时间:4月28日上午9:30-12:00
地点:长沙市教育学院(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杜家塘路)行健楼三楼录播室;
第三组:常德、怀化、湘西自治州、张家界
时间:4月28日下午3:00-5:30
地点:常德市教育局(常德市武陵大道465号)五楼会议室。
四、分片活动程序
1.带队厅领导主持;
2.各市州教育局汇报本市州(含所属县市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研制进展及有关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讨论交流;
4.厅领导总结。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市州须填写市州、县市区研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工作情况表,提前作好汇报准备。
2.请衡阳、长沙、常德市教育局做好各组会务组织工作。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州、县市区研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工作情况表
市州教育局名称( 盖章) 填表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作邮箱:
单位名称 | 进展情况 | 有何创新性规定 | |||||
形成 初稿 | 教育局审议 通过 | 相关部门 征求意见 | 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 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 | 市州、县市区党委深改组 审议通过 | ||
市州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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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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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进展情况栏内,完成了的打“√”,并注明完成的具体时间;没有完成的,请注明计划完成时间。
2、创新性规定是指与和中央、省文件相比的创新之举,或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措施。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