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5]220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 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 |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人字〔1998〕11号)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安排
(一)推荐名额
2015年,全省计划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已接受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且合格的高职高专院校,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200人(各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我厅下达的名额推荐。超计划推荐的不予受理。独立学院不单独安排推荐名额,由其所属高校统筹考虑。
为加强高校“两课”教师队伍建设,推荐名额为5人及以上的本科院校,应至少有一名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5年以上的在岗专任教师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
(二)推荐范围与条件
推荐范围为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示范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特别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地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专业主攻方向;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遴选程序
1.学校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校实际,初步确定选拔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学科、专业;
2.学校在广泛听取有关学科、专业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并由两名副高级以上(含)同行专家进行推荐,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及其推荐材料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关组织评审通过并公示后,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差额遴选,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考察;
5.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后,公布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学校推荐结果和省教育厅评选结果的公示时间都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学校为被推荐人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
4.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被推荐人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二、验收检查安排
(一)验收检查对象
1.2012年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培养期已满,因故尚未接受我厅验收检查或验收检查结论为暂缓验收的其他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但已经参加2014年度验收检查但结论为暂缓验收的不参加本次验收检查(初步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检查内容
1.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2.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
3.参加培养培训情况;
4.经费使用情况;
5.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验收检查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
2.学校对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个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的总结材料;
3.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
4.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和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材料;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相应的培养计划、培养合同书;
6.《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培养对象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三、年度考核安排
(一)年度考核对象
2013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年度考核内容
1.培养对象2014年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2.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
3.参加培养培训情况;
4.经费使用情况;
5.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年度考核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2.培养对象个人年度总结材料;
3.反映培养对象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主要材料;
4.原《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培养计划、培养合同书;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
培养对象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
为加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信息化管理,所有参加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的材料均应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
请各被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分别填写培养对象推荐表或验收检查表或年度考核表(即一(四)、二(三)、三(三)规定材料的第1项),其中参加推荐遴选和年度考核的再将一(四)、三(三)规定材料的第2-4项、参加验收检查的再将二(三)规定材料的第2-5项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有关《一览表》(即一(四)、三(三)规定材料的第5项、二(三)规定材料的第6项)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导出后填写完善。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学校代码(如湘潭大学为10530),各培养对象及推荐人选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提取后分发。请各被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于6月10日2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
所有被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应将一(四)、三(三)、材料中的第1-4项,二(三)规定材料中的第1-5项依序装订成册,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学校统一将个人材料和一览表(纸质材料均一式2份),于6月12日18:00前报送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714、709室(长沙市教育街11号,邮编410005),联系人:段慧兰、盛正发,联系电话:0731-84402932、84402936(兼传真)。
有关表格可直接在管理系统下载。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做好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是健全我省高校教师成长机制,加速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优秀教师,带动全省高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其中,推荐遴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做到政策、条件、推荐结果三公开,增强透明度,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工作要逐一对培养对象进行,并分别提出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意见,验收检查、年度考核的情况及结论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审定。
因故不能接受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由学校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陈述原因,否则,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核减下批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计划数。
附件:1.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届满因故未参加验收检查的人员名单
3.2015年度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特殊情况人员登记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
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序号 | 学 校 名 称 |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 | 备 注 |
1 | 中南大学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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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大学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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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南师范大学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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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湘潭大学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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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长沙理工大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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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湖南农业大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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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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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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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华大学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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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湖南科技大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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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吉首大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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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湖南工业大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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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湖南商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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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湖南理工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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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衡阳师范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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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湖南文理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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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湖南工程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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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湖南城市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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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邵阳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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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怀化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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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湖南科技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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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湘南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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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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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长沙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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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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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长沙医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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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湖南工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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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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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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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湖南警察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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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湖南女子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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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长沙师范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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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湖南医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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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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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湖南信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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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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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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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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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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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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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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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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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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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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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 3 |
|
46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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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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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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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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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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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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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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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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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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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2 |
|
56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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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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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 2 |
|
59 |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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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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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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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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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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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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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2 |
|
66 |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 2 |
|
67 |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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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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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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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 1 |
|
71 |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1 |
|
72 |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 |
|
73 |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1 |
|
74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1 |
|
75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 |
|
76 |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 1 |
|
77 |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 1 |
|
78 |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 1 |
|
79 |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1 |
|
80 |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 1 |
|
81 | 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 |
|
82 | 保险职业学院 | 1 |
|
83 |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 1 |
|
84 |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 1 |
|
85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 1 |
|
86 |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 1 |
|
87 | 潇湘职业学院 | 1 |
|
88 |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1 |
|
89 |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1 |
|
90 |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 1 |
|
91 |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 | 1 |
|
92 |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 1 |
|
93 |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1 |
|
94 |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 1 |
|
95 |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 1 |
|
96 |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1 |
|
97 | 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 | 1 |
|
98 |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 1 |
|
99 |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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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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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培养期满因故未参加验收检查的人员名单
姓 名 | 学科专业 | 立项年度 | 所在学校 |
薄明华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011 | 中南大学 |
纪效波 | 物理化学 | 2011 | 中南大学 |
唐黎明 | 物理学 | 2011 | 湖南大学 |
冯 浩 | 生物学 | 2011 | 湖南师范大学 |
王美艳 | 艺术学 | 2011 | 湖南工业大学 |
刘亮元 | 光学 | 2011 | 怀化学院 |
肖智成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2011 | 湖南科技学院 |
彭文武 | 教育管理 | 2011 |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
杨小军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010 | 湘潭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立项) |
刘吉凤 | 中医美容 | 2010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黄建科 | 自动控制 | 2010 |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刘让贤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2010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程旭曼 | 物业管理 | 2010 |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
熊 瑛 | 舞蹈学 | 2009 | 长沙师范学院 |
附件3
2015年度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特殊情况人员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特殊情况类型 | 姓名 | 专业 | 立项年份 | 原因说明 | 调出时间及单位 | 备注 |
已调出教育系统或调往外省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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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调往省内 其他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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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校调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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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不能参加本年度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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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期暂缓验收 而需参加本年度 验收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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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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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因故不能参加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的请在原因说明栏写明具体原因;此表填好后请于5月28日前传给省教科院高教所
盛正发老师,联系电话:0731-84402936,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569073454@qq.com。
2、凡按规定需参加2015年度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包括前期暂缓验收的)因故不能参加的,请学校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具体原因,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报送省教科院高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