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4]500号 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
有关市州教育局,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94号)精神,为支持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现就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培养学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培养学校及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函〔2014〕94号文件的安排,全国今年招生院校共43所,均可在湖南招生(见附件)。其中我省培养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和湖南科技大学。今年招生计划共120名(湖南师范大学70,湖南科技大学50),具体招生专业由招生院校确定后在其网站上公布。 三、招生录取程序 1.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特岗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教师;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2.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于2014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本省院校。报名截止前,报考人员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对所报学校作一次调整。 3.资格审查 我厅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9日期间对我省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4.任教学校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任教学校应加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5.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携带《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到培养学校研究生院(处、部)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由培养学校确定后提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6.确定复试名单 培养学校在现场资格确认的基础上,根据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等,按不低于招生计划3: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不能列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人员名单要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7.复试与录取 培养学校于2015年2月28日前组织复试。具体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应提前告知参加复试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信息平台中录取功能的开通时间为2015年3月1日9:00,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17:00。各培养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录取工作。 请各培养学校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和加盖公章的录取考生清单等)报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时抄送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和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四、有关事宜 1.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外出学习有关规定执行。 2.各设岗县教育局要重视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报名、录取、培养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所在中小学校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对《资格审查表》中的有关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合理调整教育教学任务,积极为报考录取人员学习深造提供便利条件。 4.各有关培养学校要按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录取办法,组织好现场审查和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对于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办法、现场审查、复试等工作信息,应提前3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进行;要认真研究制订培养方案,配备高水平的指导教师,加强教育实践环节,妥善解决好特岗服务期满留任教师的工学矛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联 系 人:王武; 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2203481。 2.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 系 人:许广;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3.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联 系 人:屠波; 联系电话:0731-58291000,13187328710; 网址:http://graduate.hnust.cn/web/index.asp。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8日点击下载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