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4〕72号
关于举办201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湖南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 就业网上供需会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536号)精神,为促进201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毕业生”)顺利就业,我厅定于3月下旬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举办201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网上供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24日—4月4日(节假日除外)。 二、就业岗位信息与招聘对象 本次网上供需会发布的就业岗位信息为 “201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专场供需见面会”上未完成招聘的就业岗位。就业岗位由我厅在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公布,招聘对象为201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承办单位与平台支持 本次网上供需会由我厅主办,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承办,网络平台为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网上供需会期间,免费师范毕业生、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登录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的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参加网上供需见面活动。湖南省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请参阅《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生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可在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生信息管理系统内下载)。 四、工作程序 1. 免费师范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默认密码为:888888),更新个人信息,查看就业岗位,进行网上预签约操作。 2.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在接到免费师范毕业生发出的预签约申请后,应及时通知用人学校,并指导、督促用人学校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联系沟通。 3. 用人学校、免费师范毕业生通过网络、电话等进一步增进了解;如有必要,用人学校可以安排进行笔试、面试。 4. 用人学校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能够就招聘达成一致意见的,于4月18日前签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 5.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将签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就业信息通过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至我厅。 五、工作要求 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国家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大战略意义,高度重视此次网上供需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人社、编制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保证网上供需会顺利进行。 2.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供需会的工作,及时处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网上的应聘申请,促进免费师范毕业生与用人学校之间的联系沟通,对所属学校提出的用人申请要及时审批,对已批准的用人申请要及时在网上进行确认操作。 3. 用人学校应主动联系免费师范毕业生,为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反映学校及学校所在市(州)、县(市区)相关情况的信息,对免费师范毕业生提出的应聘申请要积极回应,热情为免费师范毕业生服务,对于双方均有签约意向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手续,确保网上供需见面活动取得实效。 六、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联系人:彭艳霞 ,联系电话:0731— 84736649。 2.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昌维、王欢、周勇龙,联系电话:0731—82816661(兼传真),电子邮箱:435454848@qq.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7日
抄送: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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