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市州分县市区招生计划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3-06-0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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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3〕244号 关于下达201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 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 培养分市州分县市区招生计划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217号)、《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218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219号)和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13年各类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需求建议计划,我厅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了《201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表》(附件1)、《201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分市州分县市区招生来源计划表》(附件2)、《201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分市州分县市区招生来源计划表》(附件3)和《201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分学校招生计划表》(附件4),现予下达。招生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或调整招生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按照湘教通〔2013〕217、218、219号文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保证各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2013年下达本地区、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
湖南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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