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宏观指导,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1.全面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及6个配套文件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子,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起草相关文件,筹备召开全省教师工作会议。 2.深入开展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扎实推进中小学“校本研训”、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完善并扩大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动态管理等项目的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和不断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教师工作考核与督导制度改革。 3.积极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根据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建立全省教师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为全省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化提供有效服务。 二、积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立德树人水平 4.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建立师德模范巡讲制度,举办英雄校长杨建一同志先进事迹全省巡回报告会,广泛深入开展向杨建一同志学习活动。与有关单位合作,筹办师德讲堂。配合教育部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大型公益活动、“全国师德宣传季活动”;认真做好我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总结推广全省师德师风建设典型经验。 5.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列入教师培训的核心内容,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评价、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积极探索建立市州、县市区师德师风评价新机制。 三、完善教师培养补充机制,推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6.认真抓好幼儿园教师培养,加快缓解幼儿园教师补充难。促进有关市州加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推动各地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高师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2013年计划招收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500人,支持市州实施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完善实施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 7.认真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积极缓解小学教师结构性紧缺矛盾。2013年计划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500人、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1500人、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300人;继续支持市州规范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收部分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进一步完善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 8.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推动相关院校办好特殊教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 9.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确保就业、满足需求原则,采取双向选择、生源地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回湘就业工作,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岗有编;指导并监督县市区完成2013年我省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上岗任教的工作任务。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工作。 10.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扩大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进一步完善特岗教师的招聘政策和办法,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加强特岗教师的管理,进一步落实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使特岗教师享受到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服务证书发放和转正工作。做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 四、创新教师培训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11.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认真实施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督促、指导各市州、各省级教师培训机构落实“十二五”教师培训规划。 12.改进和完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工作。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积极开展高校教师学科专业培训;继续实施教育部和湖南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加强对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管理和考核。 13.做好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实施工作。一是以农村骨干教师为重点,继续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全年计划培训教师70000人,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省培计划”,继续开展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技术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小学科学等新型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校长、优秀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培训者等引领性培训,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高中校长、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全年计划培训教师7000人。 14.认真实施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完善有湖南特色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形成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养培训长效机制。新开发一批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标准。全年计划培训教师8000人。 15.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遴选一批具有学科特色的中小学校作为教师培训重点基地,加强培训团队建设,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认定和登记工作。遴选一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培训基地。支持推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和发展。做好2013年度示范性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 16.扎实推进我省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颁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11〕61号)要求,不断完善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学分管理、学分应用制度。结合湖南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完成教育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任务。 五、培养造就高端教育人才,引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17.以促进素质教育实施为目标,探索建立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遴选机制。以现代教育思想、依法治校、办学特色、整体素质为导向,遴选培养一批中小学名校长;以师德师风、教育观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导向,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遴选培养一批中小学名教师。 18.研究制订特级教师管理办法,制订符合我省实际、体现时代特色的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标准和办法,做好2013年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特级教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 19.继续实施“芙蓉学者计划”和“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修订芙蓉学者遴选和管理办法,遴选新一批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评选第三届芙蓉学者成就奖和贡献奖,做好在岗芙蓉学者的评估考核工作。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工作,做好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 20.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六、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深化教师职务制度改革 21.依法依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依据国家和省里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程序的有关规定,做好认定工作,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管理,严把教师入口关。按教育部要求,严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开展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做好2013年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开展教师资格改革试点政策调研,为推进教师资格改革做准备。 22.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出台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择2个市州开展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过渡。 23.探索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后高校、中专教师系列职称制度评审新机制。修订完善高校、中专教师系列职务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改进评审方式,严格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做好高校、中专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七、加强教师管理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24.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按照中央8条、省委9条规定和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学校、深入师生调研,总结基层鲜活经验,着眼解决实际问题。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 25.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建立完善教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定期集体学习制度,掌握国内教育改革发展新动态和国际教育发展新趋势,不断研究新情况,分析新形势,提出新对策,切实提高宏观思考和统筹规划能力。提升参谋服务和管理能力,努力为厅党组参好谋,为基层服好务,为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2013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