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3〕23号 |
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学校:
根据我省农村教育发展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需要,2013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省本级实施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同时继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实施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招生计划由我厅统筹安排。为科学、合理编制2013年各类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来源计划,现就做好2013年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建议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及招生对象
1.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为全省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六年制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大专层次小学教师,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3.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为全省县以下农村幼儿园培养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4.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项目计划,从高考考生中招收一定数量的本科小学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为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四年制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对象为参加了2013年高考的高考考生。
5.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为项目市州的县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培养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以上各类招生计划的具体招生条件,以我厅2013年发布的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二、培养学校
1.省项目计划中,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培养任务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承担,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任务由长沙师范学校承担。
2.市州项目计划中,培养任务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校、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承担(这4所院校统称为“培养学校”)。常德师范学校、邵阳师范学校、武冈师范学校、衡阳幼儿师范学校、芷江师范学校、娄底幼儿师范学校、郴州师范学校、祁阳师范学校和道县师范学校共9所学校(基地)(这9所学校(基地)统称为“挂靠学校”)可挂靠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校、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承担培养工作,其招生计划下达可挂靠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校、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挂靠培养”)。本市州没有承担大专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学校(基地)的,可将本市州项目计划委托上述具备培养条件的学校(基地)承担培养任务。
三、培养经费
省项目计划培养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市州项目计划培养经费由市州财政负担。
四、申报要求
1.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辖区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结合本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在研判教师队伍培养补充需求的基础上,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教师补充需求,研究提出2013年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的招生需求建议计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市州教育局审核后,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上报。
2.申报招生计划时,市州教育局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的各有关县市区的附表1、2、3、4各一份(原件);
②经市州教育局汇总的附表1、2、3、4各一份(原件,含电子文档);
③挂靠学校与培养学校签订的挂靠培养协议书一份(原件);
④市州财政局关于同意安排市州项目计划培养经费的承诺书一份(原件,文中应分类注明生均培养经费的拨款标准)。
3.以上材料务请于2013年3月15日前报送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彭艳霞;电话0731-84736649;电子邮箱:hnjytjsc@163.com。
附件:1.2013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招生需求建议计划申报表(略)
2.2013年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分市州分县市区招生需求建议计划申报表(略)
3.2013年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分县市区招生需求建议计划申报表(略)
4.2013年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分县市区招生需求建议计划申报表(略)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