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2] 330 号 关于推荐遴选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 ||||||||||||||||||||||||||||||||||||||||||||||||||||||||||||||||||||||||||||||||||||||||||||||||||||||||||||||||||||||||||||||||||||||||||||||||||||||||||||||||||||||||||||||||||||||||||||||||||||||||||||||||||||||||||||||||||||||||||||||||||||||||||||||||||||||||||||||||||||||||||||||||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人字〔1998〕11号)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今年,全省计划推荐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200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我厅下达的名额推荐。我厅对超计划推荐的将不予受理。 为加强高校“两课”教师队伍建设,推荐名额为5人及以上的本科院校应有一名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5年以上的在岗专任教师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 二、推荐范围与条件 主要从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以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主攻方向;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遴选程序 推荐遴选程序按湘教人字〔1998〕1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学校的推荐结果和我厅的评选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七份; 2、学校为被推荐人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一份;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4、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各一份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上述材料按被推荐人每人一袋装袋提交,其中第2、3、4项材料应依序装订成册。 五、时间要求 各推荐学校携本校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于6月26日-28日送达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选拔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我省普通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做到政策、条件、推荐结果三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表格下载网址:http://jsc.gov.hnedu.cn(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网页) 联系人:李兆丰 联系电话:0731-82990352 电子邮件:281826394@qq.com
附件: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 2012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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