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职改领字[ 2009 ] 21 号 |
关于报送2009年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送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市州职改办、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教育厅职称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中等专业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09] 6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在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 一、严格执行各项材料制度 1、使用“湖南省职称与管理系统”软件,按该软件规定的各类代码及要求,准确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及其生成的表册(软件升级信息输入办法另行通知)。 2、实行送审材料公示制度。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2〕46号)规定,其送审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实施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件庆张贴在本单位的宣传栏内或本单位的醒目位置。 公示件内容为《湖南中等专业学校教 3、强化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所在(送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送审材料的审查核实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审查核实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省人事厅《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制度的通知》(湘人发〔1997〕40号)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二、送审材料要求 (一)送审单位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磁盘、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用A3纸打印)。 2、《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教授级高级讲现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用A3纸打印,以学校为单位装订成册)及其电子文档(各单位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公示表”制作在一个文档内)。 (二)申报人员须提供的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评审材料整理 1、送审材料的整理按湘人发〔1996〕3号、〔1997〕40号、〔2002〕46号和湘职改办字〔1998〕1号、湘职改办函〔2002〕1号和附件1要求执行。 2、申报人员花名册及磁盘信息、评审表、其余送审材料以及材料袋封面等提供的信息须准确一致。 三、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送审材料于12月10~11日报送至我厅职改办。送审材料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除评审工作特别需要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我办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申报人员不得要求所在单位和我办准许其补充、更换送审材料。 四、报送材料时,请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规定的标准缴纳评审费用。 五、报送材料地点:省教育厅大院3栋一楼。办公联系电话:0731—82207541、82990352,电子信箱:937877329@qq.com 附件:1、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 2、《湖南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