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08]91号 |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调研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和水平,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师资保障,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了解和掌握全省2004-200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系统总结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成绩与经验,科学分析当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进一步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措施,为规划和实施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奠定基础。 二、调研内容 (一)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 1、各级各类培训的实施情况 2、各级各类培训的业务管理 3、各级各类培训的课程设置、课程资源配置、培训模式情况 4、各级各类培训的实施效果 5、各级各类培训机制建设情况 (二)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 1、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的需求情况 2、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的主要途径 3、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的实施效果 (三)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与培训经费 1、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情况 2、校本培训、校本教研的条件情况 3、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5%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情况 4、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1.5%的培训经费落实情况 5、近5年来市县两级财政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情况 (四)其他 1、近5年来市州、县市区在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中出台的措施 2、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中的成功经验 3、当前中小学教师培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4、对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须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在广泛调研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要形成2004-2008年本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调研报告,内容包括2004-2008年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做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同时,填具附件中的有关表格。 (三)7月份完成市、县两级调研。8月份,我厅组织调研组分赴各市州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市州的总结调研报告和市州、县市区、培训机构应填具报省的表格等材料,请于8月20前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报送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周赞梅,电话:0731-4714916,传真:0731-4715933,电子信箱:zzm0413522@163.com 附件:1、2004~2008年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