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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调研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08-07-10 11:07 浏览数:95849




 湘教通[2008]91号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和水平,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师资保障,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了解和掌握全省2004-200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系统总结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成绩与经验,科学分析当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进一步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措施,为规划和实施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奠定基础。

二、调研内容

()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

1、各级各类培训的实施情况

2、各级各类培训的业务管理

3、各级各类培训的课程设置、课程资源配置、培训模式情况

4、各级各类培训的实施效果

5、各级各类培训机制建设情况

(二)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

1、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的需求情况

2、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的主要途径

3、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的实施效果

(三)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与培训经费

1、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情况

2、校本培训、校本教研的条件情况

3、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5%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情况

4、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1.5%的培训经费落实情况

55年来市县两级财政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情况

(四)其他

15年来市州、县市区在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中出台的措施

2、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中的成功经验

3、当前中小学教师培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4、对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须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在广泛调研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要形成2004-2008年本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调研报告,内容包括2004-2008年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做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同时,填具附件中的有关表格。

(三)7月份完成市、县两级调研。8月份,我厅组织调研组分赴各市州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市州的总结调研报告和市州、县市区、培训机构应填具报省的表格等材料,请于820前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报送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周赞梅,电话:0731-4714916传真:0731-4715933,电子信箱:zzm0413522@163.com

 

附件:120042008年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学历

     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220042008年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学历

     培训分培训形式统计表

      320042008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情况

         统计表

      420042008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情况

         统计表

      5、“十一五”以来湖南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培训

         情况统计表

      620042008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

         入情况统计表

      7湖南省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情况调查表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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