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拟通过人员公示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4-05-13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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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拟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76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考核、县市区及市州教育(体)局推荐、省教育厅评审等程序,现将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13日起至5月17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电话、姓名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省教育厅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编:410016;
联系电话:0731-82990352;
电子邮箱:hnsjytzgb@163.com。
附件: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拟通过人员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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