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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郑志敏高校教师资格的公告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4-02-20 17:18 浏览数:17


关于撤销郑志敏高校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九条规定,撤销郑志敏高校教师资格,现面向社会给予公告。

郑志敏,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5032219******4350,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20234300171003432,高校教师资格撤销日期2024年2月20日。

特此公告。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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