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郑志敏高校教师资格的公告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4-02-20 17:18
浏览数:17
关于撤销郑志敏高校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九条规定,撤销郑志敏高校教师资格,现面向社会给予公告。
郑志敏,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5032219******4350,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20234300171003432,高校教师资格撤销日期2024年2月20日。
特此公告。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