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成建制升格认定高校教师系列高级(含正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拟通过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关于在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中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04〕13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审查推荐,我办复核以及评委会评审认定等相关环节,现将2023年度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成建制升格认定高校教师系列高级(含正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拟通过结果予以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2日起至1月18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职改办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姓名、电话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省教育厅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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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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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hnsjytzgb@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2023年度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成建制升格认定高校教师系列高级(含正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度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成建制升格认定高校教师系列高级(含正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