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职改办字〔2018〕12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厅直事业单位非教师系列 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
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厅直事业单位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程序 厅直有关单位非教师系列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按照明确岗位、岗位公示、对岗申报、个人自审、单位初审、形式审查及报送的程序进行。 1.明确岗位。单位根据核准的本年度高、中级评审总职数自行确定申报岗位(学科)。 2.岗位公示。单位将确定的本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总职数和申报岗位(学科)向全体人员进行公示。 3.对岗申报。单位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组织本单位符合本岗位(学科)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差额(等额)申报。 4.个人自审。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留手印。 5.单位初审。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测评、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须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并在各种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和日期。 6.形式审查。由省直行政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7.材料报送。单位职改部门将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评审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我办。 二、报送要求 1.评审材料的种类及要求按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最新的规定执行,一律填报新版《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 2.评审材料应装入评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何系列、何职称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评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同时,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3.评审材料请于2018年11月12日前报送我办,有效支撑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含)。 4.报送材料时我办将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要求代收职称评审费。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对本单位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2.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 号)有关要求执行。在资格审查的每一个环节(初审、形式审查等),应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分工、具体责任到人。负责审查的各级责任人(含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等)须实名签署审查意见或结论,要进一步完善资格审查环节责任追究制度。 3.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4.各单位应根据申报岗位(学科)情况,填写《2018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2)和《2018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3),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我办。 5.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9号)要求,需统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4)后于9月13日前提交我办,我办将统一到省人社厅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省教育厅职改办联系人:肖炳林;电话:0731-82990352;电子邮箱:hnsjytzgb@163.com;报送材料地点:省教育厅机关院内小3栋一楼。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何国清;电话:0731-84714916。 附件: 1.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2018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3.2018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4.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
附件2 2018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附件3 2018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