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交流改革试点经验,对在全省推开改革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赞佳、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建华指出,经过建国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的综合素质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针对现行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与教师队伍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中央决定率先在中小学领域开展职称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亲切关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利益敏感,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积极慎重,做到谋定而后动。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好以人为本、遵循规律,统一制度、分类管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三个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人员过渡、职称评审、制度衔接、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等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好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相关部门、地区要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加强领导,稳步实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深化改革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上来,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团结一心,真抓实干,确保按时圆满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努力推动全省教师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黄赞佳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是加强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深刻学习领会两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确保本年度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这次改革旨在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二是完善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三是创新评价机制。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其中,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以前小学最高仅设中级,中学仅设副高),实行职称(职务)“即评即聘”并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是改革的亮点和突破,也是大的政策调整。相关部门、地区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责任担当,周密实施改革工作,强化服务,确保公平,营造公开政策、公平竞争、公正用人的良好环境,切实解决基层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会议明确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总体安排是:9月底前,各市州改革实施方案报省里审批;10月底前,完成现有在岗人员职称过渡;12月底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新体系下的首次评审。
会上,常德、株洲两市介绍了试点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