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湘教办通〔2016〕55号
关于各市州、县市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实施细则研制进展情况的通报(二)
各市州教育(体)局:
根据《关于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研制工作分片督查的通知》(湘教通﹝2016﹞49号),我厅组织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制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进展情况进行了分片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截至4月28日)通报如下:
一、市县两级实施细则的研制工作总体比较顺利,但进展不均衡
从市州来看,大部分市州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研制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进展较快,一些市州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长沙市的实施细则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有望于5月中旬率先出台;株洲、湘潭、益阳、怀化市、湘西州已通过市州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岳阳、常德、张家界市已完成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进展相对较慢的衡阳、邵阳、永州市才通过教育局审议,郴州市才形成初稿,娄底市计划于5月10日才形成初稿。
从县市区来看,实施细则研制工作进展不平衡。衡阳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永州市、湘西州对所属县市区的工作部署和指导比较到位,所属县市区的研制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目前,全省有浏阳市、沅陵县、鹤城区、吉首市、龙山县共5个县市区的实施细则已通过县市区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有常宁市、石鼓区、雨湖区(湘潭市)、韶山市、华容县、临湘市、汨罗市、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岳阳市南湖新区、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津市市、安乡县、北湖区、零陵区、双牌县、宁远县、道县、江永县、江华县、蓝山县、新田县、芷江侗族自治县、泸溪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等共33个县市区的实施细则已征求人社、财政、发改、编制等部门意见;有攸县、炎陵县、湘潭县、湘乡县、平江县、湘阴县、张家届市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桃江县、宜章县、冷水滩区、溆浦县等13个县市区的实施细则通过了教育(体)局的审议,有50个县市区的实施细则形成了初稿,但也还有23个县市区连初稿还没有形成。
二、已通过市州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完成征求部门意见的市州实施细则中的亮点
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征求部门意见的市州,在全面贯彻省实施办法的同时,正立足本地实际深化、细化、具体化,力争有所突破:
——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适用范围上,岳阳市拟将乡村幼儿园纳入支持范围。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怀化市拟规范乡村学校党组织建设,强化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明确政治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
——在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方面:长沙市要求新招聘义务教育学段教师须有30%以上定向到乡村学校,从2016年起,新招聘的教师,有条件的区、县(市)可以实施学费补偿;岳阳市拟鼓励支持市县区实施本地“特岗计划”;常德市拟从2017年起,鼓励各县市区为乡村学校补充招聘具有本地户籍和专科以上学历在外地工作的在编教师;张家界市实施“夕阳红”支教讲学计划,对音体美等紧缺教师的补充可采取直接考核选聘等措施。
——在加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方面:长沙市拟明确省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原则上须使用定向乡镇计划;常德市拟设立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市州计划,主要为全市乡以下学校培养“一专多能”型教师;益阳市拟从2017年开始,启动市级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工作;怀化市拟启动第二轮“怀化市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湘西州拟规定全州每年完成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400名以上,加大对公费定向师范教育的经费支持力度,按照省定标准,公费定向师范生免学杂费补助在原标准基础上每生提高2000元。
——在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方面:怀化市拟对因病因残确实不能上岗的乡村教师,可提前离岗空出编制,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方面:长沙市要求区、县(市)按照不低于所属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2%安排培训经费;拟继续积极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每年市本级财政拿出100万(五年500万),继续实行中小学骨干教师奖励津贴制度,骨干教师的选拨、培养向乡村教师倾斜;株洲市拟每年由市本级财政拿出300万(五年共1500万),用于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十百千万”工程;每年市本级财政拿出100万(五年500万),继续实行中小学骨干教师奖励津贴制度,骨干教师的选拨、培养,向乡村的教师倾斜;岳阳市拟融合该市巴陵人才工程战略,实施市教育专家、教育名师、教学能手“十百千”园丁工程”;常德市拟组织开展“名师基层行”活动,选派特级教师、名师工作室教师组团式下乡送课,到乡村学校定期开展教学交流指导;湘西州拟在全州建立“名师工作室”100个,通过名师工作室带徒带教、送培送教大力培植乡村骨干教师;湘西州规定州、县市按照不低于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2.5%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农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其比例分别比省定标准高1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实施1200个特贫村教师全员集中培训计划,五年内分批次培训特贫村教师1500人,将加快州、县两级加快教研、电教、进修学校等机构的职能整合,积极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怀化市拟组建“名优教师送教团”,“送培送教研”到乡(含村小、教学点),实现每学期全覆盖。
——在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方面:长沙市拟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对于到乡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的,区、县(市)可以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补助,同时要求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岳阳市拟规定到2017年各县市区要全面实施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到2020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化、常态化;常德市拟实施教育人才“鸿雁”工程,从今年起分批次选派市城区学校优秀后备年轻干部到全市农村学校挂职锻炼;怀化市拟要求凡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的城镇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在同一学校任满两个聘期原则上应予交流,去向以乡镇学校为主,城镇学校每年结对帮扶1所以上同层次乡村学校,每年安排5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女性教师总量的5%(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或县级以上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不低于1/2)交流到结对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服务期3年,乡村学校选派年轻教师到结对学校轮班学习。
——在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方面:长沙市拟按照学校在自然村、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7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其校长可在发放标准上提高100-200元。浏阳市、宁乡县所属边远乡镇的学校,其教师每人每月可在发放标准上再提高100-200元。岳阳市拟建立农村教师人才津贴,根据乡镇条件差别,按照学校在自然村所在地、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县城关镇)分三类情况,分别给予在岗在编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人才津贴,将建立专项班主任津贴,并向乡村教师班主任倾斜。常德市拟设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根据学校所处地域偏远情况和办学条件艰苦程度,按照农村初中、中心完小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农村片小、教学点和单人校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按月发放给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益阳市拟从2017年开始,区县(市)设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对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分类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人才津贴,逐步提高偏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待遇。怀化市拟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办法,由同级财政每年按人平3000-5000元的标准预算安排教师绩效奖励,并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奖励水平逐年提高;乡村学校班主任津贴按照每班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一房一厨一厕标准为村小、教学点教师改造或新建简易住房。湘西州拟明确乡村教师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并纳入县市财政预算,明确将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特殊津贴和教师“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奖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省特级教师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州级学科带头人特殊津贴增加到每人每月500元,县级学科带头人特殊津贴标准适当提高,拟明确将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特岗教师参照执行),且不得冲抵原已享受的农村教师人才津贴;株洲市、岳阳市拟每年一次对乡村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在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和激励机制方面:株州市拟每年市本级财政拿出60万元(五年300万),奖励“百优十佳”教师和10名“最美乡村教师”。湘潭市拟对乡村工作10年、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给予嘉奖和津贴,在乡村教师职评比例在省定上浮基础上适当增加。岳阳市拟由市政府对长期扎根农村,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为农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每两年表彰一次。常德市拟设立“乡村教师红烛奖”,每年奖励表彰50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同时继续开展“翦伯赞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适当加大乡村教师所占比例,每人每次由市政府给予10万元重奖。湘西州拟在州本级设立“扎根农村教育优秀人才奖”,对在农村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20年以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奖励,每年表彰奖励30名,每人奖金5000元,所需经费由州本级财政负担;县市对在乡村学校任教15年以上的教师给予奖励;拟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允许乡村学校跨学科专业统筹指标申报,给一校一科一人的乡村教师晋升职称的机会。
——在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方面:岳阳市拟探索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并相应适当降低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合理配置寄宿制学校专职生活教师,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鼓励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益阳市拟通过对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合理利用结余编制,核定一定数量的公办幼儿园编制、为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创造条件。
——在加大经费投入方面:株州市拟在五年内,由市本级财政拿出2300万用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湘潭市力争市本级财政首次设立500万元专项资金,以后逐年增加。
——在加强督导评估方面:长沙市拟将新招聘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定向乡村学校、每学年教师和骨干教师交流的比例等工作列入今年市人民政府对区、县(市)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岳阳市拟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指标体系,强化考核和监督。常德市拟明确市级人民政府主要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同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对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社、计生、住建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建立工作督导、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怀化市人民政府拟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2016-2020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指标体系。湘西州拟要求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应对各县市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对县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建立情况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
请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教育(体)局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结合本地实际,找准问题和突破点,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面问题基础上,全面落实省实施办法并力求有所突破,抓紧时间,加强协调,确保在6月底前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印发,报我厅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州及所属县市区实施细则制订进展情况,将作为今年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省教育厅对市州教育局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